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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共提出7大项、17条重点任务 加快产业规划编制,包括编制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启动总体规划和专题研究; 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包括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氢能产业创新人才集聚与培育; 培育壮大氢燃料电池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包括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快氢燃料电池及发动机研发制造、提升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 拓展延伸氢能产业链,包括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船舶制造应用、拓展氢燃料电池基础能源领域应用、加快发展制储运加氢装备; 强化设施建设和氢气资源保障,包括着力推进加氢站建设、提升氢气供应保障能力; 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包括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招引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开展“大连市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示范试点,包括先期在高新区、金普新区开展应用示范试点、港口物流应用示范试点。 《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引导、完善行业标准和审批机制、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扩大开放合作、加强安全管理、积极做好宣传等7项保障措施。 重点工作 加快编制 《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2020-2035年)》 充分整合大连现有氢能研发、制造和资源富集等综合优势,将发展氢能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引擎,着力打造中国氢能产业创新策源地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在产业空间布局方面,按照全产业链协同、差异化和集群化发展的要求,以高新区、金普新区、旅顺口区、庄河为载体,引导产业要素资源向相应区块集聚发展,形成“一廊、三园、七区”的氢能全产业链空间布局新格局。 ◎ “一廊”即以英歌石中科院大学能源学院为起点,途经新源动力、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终点至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的集氢能技术研发、设计及中试为一体的高新区氢能技术研发走廊; ◎ “三园”指保税区氢能汽车产业园、新日本工业团地国际氢能汽车产业园和得胜氢能专用车产业园等三个产业园区; ◎ “七区”包括甘井子区燃料电池测试及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旅顺氢能轨道交通产业集聚区、花园口氢能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亮甲店氢能电源及装备产业集聚区、北黄海可再生能源制氢装备产业集聚区、三十里堡氢能船舶产业集聚区及登沙河氢能通用航空产业集聚区等七个产业集聚区。 力争申请进入国家首批 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 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将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通过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应用。目前,我市在上述方面还存在短板和缺项,需尽快补齐,力争年内4座加氢站投入运营、50台燃料电池汽车投入使用,特别是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形成相对完整的政策体系。按照国家申报要求,我市正积极组织东北三省有关城市,邀请上海和深圳市,整合上下游产业链,突出打造氢能产业自主创新路线,形成整体优势,组成城市群申报国家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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